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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业务

结算业务



  【结算业务】 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结算业务管理得到强化。在同城结算方面,全市同城结算种类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同城委托书款、信汇、信用卡等。异地结算方式主要有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汇兑、电子联行天地对接系统、实时汇兑系统、电子汇兑系统、实时汇兑系统等。全市有107家金融机构参加同城票据交换,日均5 000笔,清算金额10亿元。大同城票据交换结算机构由原来大庆本地区的107 家增加到包括哈尔滨、绥化等三市四县的近1 200家,业务量从大同城票据交换之初的 6笔,发展到年末的100多笔,高峰时可达 300多笔,日均清算资金700多万元,单笔最高金额为1 000多万元。全年累计清算资金40多亿元。为加快大庆、哈尔滨、绥化等地区的资金流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异地结算方面,全市开通“天地对接”网络,汇路畅通,减少了资金在途时间,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全年共发送电子联行往账13.87万笔,金额538亿元;接收电子联行来账3.88万笔,金额790亿元。在账户管理方面,积极宣传9月1日起实施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法》(简称《新办法》)。截至年末,共审批账户3.14万户,其中基本账户2.69万户、专用账户3 905户、一般账户562户、临时账户 23户。其中《新办法》实施后,审批基本账户2220户、专用账户38户、临时账户23户。在结算管理方面,组织开展支付结算管理工作检查,纠正各级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各级金融机构守法合规经营,营造了公平有序、通畅安全的结算环境。  
                                   (刘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