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外汇管理

外汇管理



  【外汇管理】 2003年,全市国际收支间接申报4 791笔,金额1.03亿美元,汇兑统计申报245.5万美元。全市结售汇总额 1.21亿美元,其中结汇5 276万美元,售汇6 799万美元。结售汇逆差1 523万美元。进口付汇4 146万美元,进口到货核销 3 607万美元,剔出境外承包工程项目进口付汇512万美元,核销率99%。全市出口报关额4 372万美元,收汇核销3 897万美元,发单979份,出口核销率91%,剔除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出口逾期414万美元,出口核销率 101%。全年共办理外资流入登记10笔,受理外方出咨询证函4份。全年核准外债转贷款2 372万美元,防范并化解了企业外债风险。全市外债余额3 325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全市外汇账户系统运行平稳,并实现实时监控,年内还为全市符合条件的涉外企业核准开立经常外汇账户63个,核准限额878万美元。
  在外汇管理方面,人民银行大庆中心支行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外汇管理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为涉汇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出口商品贴息、退税工作。二是顺利完成出口收汇核报系统的升级和进口报关单核查系统的迁移转换。对进出口逾期未核销企业进行全面清理,下发通知书18份,涉及逾期未核销单121份,金额1 805 万美元。督促企业办理核销89笔,金额560万美元。三是加强外资管理。配合外资局等8 个部门对53家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支情况进行年检,全面掌握了市属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情况,年检合格率 80%。对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和非贸易运输类企业外汇收支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外汇收支行为。全年共开展外汇检查10次,出动检查人员45人次,检查机构11家,涉及外汇资金3.1亿美元;查处违规案件4件,结案5件(执行上年1件),收缴罚款人民币9.7万元。
                                (孙维宪 刘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