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工作
强化监管工作
【强化监管工作】 2003年,大庆银行业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对全市金融单位的监管工作。一是开展现场、非现场监管及调研。先后对农业银行大庆市分行、交通银行大庆市分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新发放贷款、非信贷资产及表外业务,大庆市商业银行1至7月新增不良贷款情况,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债券投资情况等11项工作组织现场检查,共发现问题37项,提出整改意见42条,罚款5 万元。对邮政储蓄机构代办保险、金融机构汽车消费贷款经营、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大庆市商业银行经营情况以及个别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挤占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等7 个方面问题进行了调研。通过现场、非现场监管,为全市银行业创造了公平合理的金融竞争环境,维护了银行业的稳健运行。二是加强高级管理人员监管。按照行为监管与任职资格监管并重的原则,注重高级管理人员道德风险的防范。截至年末,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681人,其中适用核准制184人,适用备案制497人。根据《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共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16人,其中核准35人,备案 81人,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人。三是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为适应金融机构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坚持低效网点的撤并与高效网点设立并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变更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查,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最终决策实行例会、会签双轨制,使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更加科学。截至年末,大庆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486家,其中新设2家、升格3家、撤销9家、机构迁址更名25家。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全年换发许可证276 个。四是加强重点联系行(社)监管。根据风险程度,确定大庆市商业银行、部分城乡信用社为重点联系行(社),实行重点监控。根据市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采取加强内部控制等措施,使该行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存贷款较年初稳步增长,不良贷款余额及比率呈大幅下降的趋势。针对城市信用社资产质量低下、抵御风险能力较差的实际,通过实行日监测、周汇报、月分析、派驻监管等措施,全面监控经营动态,加强改制期间的风险防范和预警,确保了该社分类处置工作的顺利推进。
(刘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