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信用社监管
加强农村信用社监管
【加强农村信用社监管】 2003年,大庆银行业监管部门制定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2003年农村信用社监管目标实施方案》,对农村信用社全年各项监管指标进行了分解和落实。大庆银监分局负责确定监管指标,建立监管指标执行情况按月考核、按季通报制度。各信用社自我定位、查找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截至年末,全辖不良贷款较年初减少1 468万元,完成计划(减少1 300万元)的112.9%;不良贷款比例本期减少7.7个百分点,完成计划(下降5个百分点)的154%;全辖盈利183万元,完成计划(减亏80万元)的1217.50%;亏损社数较年初减少8个,单户超比例大额贷款比例本期下降6个百分点,完成计划(下降10个百分点)的60%;股金本期增加141万元;完成计划(增加100万元)的141%。
在加强农村信用社监管方面,大庆银监局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根据沈阳分行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精神,对市区和肇源县联社中12个基层农村信用社组织开展了信贷检查。共检查贷款4 375户、5 399笔,查阅账、表、卡1 190份,发现违规问题 12个方面、金额 5 353万元,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处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监管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辖内四县人行2002年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市区联社营业部、萨尔图和龙凤信用社吸收存款情况,全辖农村信用社债券投资工作等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了全辖业务规范操作水平。二是加强和改进农村信用社机构和高管人员的监管。按照总行“稳步调整、适当合并、改善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存款增幅不大、发展前景不佳的8 个营业网点进行了地点调整。在高管人员管理方面,突出行为监管。结合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把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内控制度、资产质量、盈利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各项年度指标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审核,把住用人审查关,全年对 7名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核。三是强化非现场监管。组织监管工作人员到县行指导非现场工作,解决具体问题10个;同时,建立非现场监管报告和报表分析制度,按时完成非现场监管数据和监管报告的上报工作。全年上报农村信用社监管报告和风险报告各2份,上报监管报表及临时报表120多份。
(许海东 刘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