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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工作

“三清”工作



  【“三清”工作】 2003年,市工行“三清”(清收不良贷款、清收表外利息、清收抵贷资产)工作成效明显,截至年末,共清收转化不良贷款9 879万元,完成年计划的282%,其中,现金清收不良贷款2 099万元,核销呆账6 240万元,清收欠息87万元。压缩非信贷风险资产3.25亿元,余额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不足1%。在“三清”工作中,实行市行领导包不良贷款大户清收责任制,选定 8户不良贷款余额较大的企业作为市行领导的清收对象。通过努力,共清收不良贷款465万元,另有1.04 亿元不良贷款进入法律执行阶段。利用还款免息政策进行清收。对不良贷款企业逐户走访调查,对符合不良贷款还款免息条件的企业,积极落实还款免息政策,推动了清收工作。共申报还款免息项目4 个,协议还款额848万元,累计实际还款2 597万元。对已破产或名存实亡企业的呆滞贷款,加大核销力度。全年共对8户企业的6 240万元呆滞贷款进行了核销。对于严重违反贷款合同,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的 8户不良贷款企业依法起诉,全部胜诉,其中7个案件的1.16亿元不良贷款进入法律执行阶段。
                             (陈希宗 罗广剑 李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