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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控制不良贷款

有效控制不良贷款



  【有效控制不良贷款】 2003年,市农行在有效控制不良贷款中,继续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要求各支行主要领导把主要精力放到清收工作上来,靠前指挥,班子成员每人包1~2个不良贷款大户的清收、盘活任务。继续坚持“三不变”原则,明确市区行对已划给不良资产清收中心的不良资产继续负有协助清收的责任,并落实考核和奖励机制。加强对抵债资产的管理,控制由信贷风险转为财务风险,全年共处置抵债资产接收价格1 892万元,实现变现收入1 058万元。加大依法清收不良资产工作力度,全年共依法起诉27例,诉讼保全贷款 8 700余万元;移交经侦部门5例,依法催收贷款563万元。完善清收盘活奖励政策,强化对清收工作的考核,调动了清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杨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