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劳动力转移
推动劳动力转移
【推动劳动力转移】 2003年,全市有农村人口130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66万人。为了从根本上加快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市从注重提高资源产出率向注重提高劳动生产率上转变,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全年向市外、省外转移劳动力7.54万人,占农民劳动力总数的11.4%。实现收入5.95亿元,农村人均增收457 元。内部转移劳动力23.45万人,实现生产自救收入2.67亿元。其中,从事捕捞0.95万人,占4.05%,收入976万元;从事运输2.51万人,占10.7%,收入3 032万元;从事商饮业2.28万人,占9.7%,收入2 254 万元;从事养殖业9.61万人,占41%,收入1.30亿元;从事山产品采集0.9万人,占3.8%,收入154 万元;从事编织0.98万人,占4.2%,收入460万元;从事建筑2.32万人,占9.9%,收入2 081万元;从事五小企业0.8万人,占3.4%,收入1 460万元;从事其它行业3.1 万人,占13.2%,收入318万元。 (王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