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保护
森林资源保护
【森林资源保护】 2003年,市林业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有效地保护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严格林木采伐审批。采取“三公开” (采伐指标公开、采伐程序公开、采伐依据和条件公开)、“四优先”(病腐木优先、林龄长的优先、有接班林的优先、森林覆盖率高的优先)、“一公布” (审批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等办法,防止超限额采伐林木。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建立防火设备库,制订扑火预案,落实防火责任,并将红旗、新店等国有林场确定为防火重点,加强检查监督,全年没有发生森林火警和火灾。强化林木抚育工作。林木抚育总面积达到61 万亩,新植林基本抚育2遍以上,部分幼林也进行了抚育。狠抓森林病虫害防治。全年防治森林病虫害62万亩,改造病腐木1.7 万亩。在做好预测预报和全面防治的基础上,协调城管、交通、铁路等部门和石油、石化企业在短期内防治青杨虎天牛2.7万亩,伐除虫害木2万多亩,并对虫害木进行药剂熏蒸处理,有效地控制了疫情。加大林业案件查处力度。先后出警512 人次,受理乱砍滥伐林木、乱侵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102起,查处不法人员305人。另外,还建立了野生动物救治中心,全年救治各类野生动物296只(头)。
(马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