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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粮销售

新粮销售



  【新粮销售】 市粮食部门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采取控制粮食库存增量、减少存量、加强促销等措施,完成了省下达的新粮销售目标,实现当年购销总量平衡。对按保护价收购的上年度秋粮(简称新粮),实行省对市、市对县销售包干办法,包干期为2003年1~12月份。全市2003年新粮销售目标为89.2 万吨(含玉米出口),截至年末,完成预定目标,其中销售完成70.46万吨,占销售计划的99.95%;玉米出口18.77万吨,占计划的99.87%。四县和市区完成新粮销售情况,肇州县完成27.24 万吨,占计划的101%;肇源县完成13.85万吨,占计划的100%;杜尔伯特县完成5.3万吨,占计划的98%,玉米出口5.35万吨,占计划的100%;林甸县完成9.91万吨,占计划的99.98%,玉米出口22吨;市区销售完成14.1万吨,占计划的99.53%,玉米出口13.42 万吨,占计划的99.76%,销售出口两项累计27.5万吨,占销售出口计划的99.64%。
                                     (宋健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