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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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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检查】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省建设厅、监察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四法四条例”综合执法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省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组一行7人,于2003 年8月1日至8月27 日对大庆市贯彻实施“四法四条例”(即建筑法、规划法、土地法、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四法四条例”情况的工作汇报,然后赴五区四县,中、省直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共检查在建的学校、医院、住宅小区、办公楼、综合楼、工业设施66个项目,两个旧有房屋改扩建项目、4家物业管理公司、3家房屋拆迁单位及3 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组对大庆市在规范建筑和房地产活动,维护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保证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刘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