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次出租汽车经营权拍卖

首次出租汽车经营权拍卖



  【首次出租汽车经营权拍卖】 全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投放,2002年以前一直由交通部门审批,无偿向经营户提供,既造成交通资源的浪费,又为利用特权提供了方便条件。从2002年开始,全市停止了出租汽车经营权审批。2003年,市交通局按照经营城市的要求,经向省市有关部门请示同意,组织实施第一批500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活化政府资源1 680万元,使高档红旗轿车投放大庆市场,为城市增添了光彩。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孙书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