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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阳光政务

推行阳光政务



  【推行阳光政务】 2003年,市交通部门结合全市实施的“阳光收费工程”,在全市交通行业推行了阳光政务。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将 3项业务权限直接下放到县区道路运输管理站。充分发挥市局业务大厅的综合服务功能,将行政审批业务统一归口到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能一次办结的不让群众跑两次;把各项行政审批、许可、收费和处罚的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全部通过电子屏幕、公示板、触摸式电脑进行公开。并印制1 000本大厅业务简介和5万张10种宣传单,通过各业务窗口和借稽查之机向经营者发放,便于群众监督。10月中旬,组织行业和系统开展阳光收费检查,对整个行业的收费情况进行规范,收费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收费,杜绝了乱收费和“暗箱”收费。市交通局业务大厅被选定为全市阳光收费示范参观点。
                                     (孙书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