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五周年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五周年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五周年】 2003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日,全市本着“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市地震局下发了文件《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庆震发[2003]1 号),精心部署了全市纪念宣传活动,并向县(区)地震办及大庆地震台发放防震减灾科普书籍600 余册。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及网络,加强防震减灾法的宣传力度。在大庆教育电视台播放防震减灾宣传片《少年儿童防震知识》,各县(区)也分别组织群众观看了《未雨绸缪》等地震专题片;在《大庆日报》整版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在大庆地震台网页及龙凤科技局网站打出防震减灾宣传口号。组织有关部门到闹市区进行宣传。“3·1”纪念日当天,市科技局、市地震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石化总厂及各县、区地震办走上街头,在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站点进行宣传,共展出宣传板11幅,新闻图片20余幅,散发宣传资料8 000 余份(册),张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依法推进防震减灾事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宣传标语15条。同时,向市直机关发放防震减灾宣传手册,举办了防震减灾法学习培训班和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答题竞赛。通过一系列纪念宣传活动,使防震减灾法更加深入人心,为推动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宋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