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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

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



  【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坚持收费制度改革,以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2003年,在总结推广林甸、杜尔伯特两县实行“一费制”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深入学校实地调查、走访家庭等措施,进行广泛调研。根据各县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承受能力以及听证会的反馈意见,制定“一费制”实施方案,分四类提出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大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实行“一费制”,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收费行为。据统计,实行“一费制”后,每学期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达2250万元。          (闫 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