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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精神卫生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精神卫生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003年,市精神医疗机构以提高精神分裂症病人康复水平,促进其功能恢复和回归社会家庭为目标,实行直线管理,逐级负责,使全市精神分裂症患者监护率达95%,治疗显好率达85%以上,肇事率控制在0.1%以下,达到和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荣获美国礼来亚洲公司和中华精神科协会精神分裂症患者回归社会杰出贡献奖。
(李莹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