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制与监督
卫生法制与监督
【卫生法制与监督】 2003年,市卫生部门为净化食品和医疗市场,强化监督职能,不断提高卫生法制水平。实施食品卫生放心工程。首先“堵源头”,对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整顿。按照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凡未能达标企业,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肉罐制品、调味品、冷饮、糕点、矿泉水等290家生产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其中停业整改5家,依法取缔4家,罚款11家,罚款金额3.1万元。其次是“查流通”,对食品销售环节进行整顿。加大对副食品销售单位监管力度,严查流通环节中的劣质食品,共检查1 864户,对其中23 户进行了行政处罚。三是“清市场”,对食品集散地进行整顿。与工商、动检、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市农贸、批发、集贸市场及露天市场进行检查,最大限度地清除市场的劣质食品,对群众举报的各种违法问题,做到有举报就有查处,有查处就有结果。全年通过热线接到举报案件89件,核实79 件,取缔黑厂、黑店54家,没收各种不合格食品工具、用具3 000余件,累计销毁伪劣食品等27.5吨。四是“净餐桌”,对餐饮行业进行整顿。先后检查饭店、酒店、宾馆、招待所、餐厅、小吃部、学校食堂、职工食堂及施工单位食堂1 991户,处罚17 户。开展医疗市场整顿工作。根据省卫生厅要求,以打击非法行医、取缔非法医疗美容、规范皮肤病治疗为重点,深入开展医疗市场清理整顿活动。以县区为单位,对所有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共取缔非法行医1家,非法医疗美容27家,罚没药品、器械价值11 万余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56起。打击违法行为,取缔不法经营,整顿食品市场秩序,实施罚款处罚114件,金额24 万元,确保了全市人民的饮食和医疗安全,被评为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 (鞠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