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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成为全省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

林甸成为全省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



  【林甸成为全省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 2003年,林甸县被确定为全省仅有的5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该县共筹集资金424.9万元,农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70%以上,初步建立了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李莹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