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指标
计划生育
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指标
【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指标】 2003年,市委、市政府坚持人口发展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作了调整,为县(区)两级计生班子配备有医学专业知识的成员,明确农村乡级计生机构、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等问题,保证了各级计生队伍的相对稳定。在实际工作中,逐步进行和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药具发放等10个方面的改革,建立“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的管理机制,使计生工作取得了好的效果。全年全市以稳定生育水平为重点,合理控制人口增长,圆满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考核指标。年末,全市总人口达2 551 319 人,同比增加17 081人,人口出生率6.79‰,自然增长率3.73‰,同比分别下降1.02‰和1.07‰。城市、农村生育政策符合率分别达到99.94%,比责任状规定指标分别高出4.94和7.23个百分点。综合节育率达91.25%,比责任状高出3.25 个百分点。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普查率达91%,疾病普治率达78%以上。全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发率达 92%,查验率达90%。市计生委被评为省先进单位和市文明单位。 (白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