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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2003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意见》,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市宗教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布置全年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民宗局编发了《黑龙江省宗教工作干部行政执法必读》,将国务院有关宗教管理法规和黑龙江省有关宗教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汇编成册,并制定了《大庆市宗教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7月28 日,举办了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各区县主管宗教的领导和县区、乡镇(街道) 宗教管理干部60 多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的规定,重新登记了32 处宗教活动场所,各县(区) 宗教管理部门,也对本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年检,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全市年检率100%,合格率100%。针对基督教“四乱”现象,深入开展“以堂带点”工作,该设的设、该合的合、该撤的撤,共确定以堂带点42处。依法取缔 104处私设基督教活动点,清理整顿11处工艺品商店,销毁非法宗教用品86件、宗教音像带150盘、书刊360本、宣传单17份。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档案化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和宗教活动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并把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市大部分基督教、天主教活动场所管理正规,制度健全,活动正常。净觉寺和清真服务所被推荐为全省五好宗教活动场所。
                                     (陈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