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专题研究警示教育

专题研究警示教育


【专题研究警示教育】 12月23日,市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究警示教育工作。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展云庭传达中共中央纪委通报 (中纪通[2004]3号)《关于田凤山、韩桂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市委常委、副市长韩冬炎传达中共中央纪委通报 (中纪通[2004]4号)《关于印发郭峰同志“六不”公开信和赵德尊同志建议信的通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司家祥宣读《关于在全市干部和公务人员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韩学键就下一步如何搞好警示教育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主动工作、抓出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既要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又要在活动中的每个阶段起带头和示范作用,确保不走过场,收到实放。警示教育活动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工作。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使教育活动入脑入心,真正收到实效。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舆论、带动讨论、澄清是非、深化认识,促进警示教育的步步深入。四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精心组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正值年终岁尾,工作任务重,各级党委一定要统筹安排好当前的各项工作,既要突出警示教育这个重点,又要兼顾其它,以搞好警示教育推动各项工作,以做好各项工作来保证警示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五要把教育和实践结合起来。整个警示教育活动自始至终都要贯彻边整边改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认真贯彻市纪委关于重申廉洁过“两节”规定的通知精神,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的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生活,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坚决杜绝送钱、送有价证券、送支付凭证和变相送钱送物的行为,一经发现,先行免职。对于屡教不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上的,将严肃处理。
                                    (宁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