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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制度改革

干部制度改革


【干部制度改革】 2004年,全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了干部制度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扩大民主,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靠民意选人用人,保证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落实。以“七个公开” (领导干部任职资质和单位缺职岗位向社会公开,民主推荐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向所在单位群众公开,考核结果向本人公开,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和经济审计结果向所在单位公开)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阳光工程”。首次实行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制度,首次吸收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对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首次实行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测评和考核结果公开,打破干部工作的神秘化倾向,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继续推行干部考察“二八线”(即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率达到20%以上,民意测验率达到 80%以上,才能列入后备干部队伍)、“三八线”(即民主推荐得票率达不到 30%以上的,一般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民意测验优秀称职率达不到80%以上的,原则上不能提拔任职),把党管干部原则同注重群众公论有机结合起来,较好地解决了干部考察中的民主程度不够和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立足于拓展党组织选人用人的视野,对县区和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部分重要岗位的领导人员实行公推公选,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较好地解决了第一提名不规范的问题。这种公推的做法得到中组部的肯定。市委组织部还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为主线,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干部任前审查、任后备案等项制度,共纠正违反《条例》任用干部14批次23人。
                                   (李维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