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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办

案件查办


【案件查办】 200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紧围绕“实行六个优先查处”(即优先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以权谋私、利用职权经商办企业等干扰破坏经济秩序的案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阻碍政令畅通的案件;工作失职渎职,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一些单位和部门的科长、科员工作不作为,吃拿卡要报严重影响经济环境的案件;不听招呼、不按规定程序办事,顶风违纪的案件)和“争取七项突破”(即在查办大要案和典型案例上搞突破;在多年既无案件又无案件线索的“双无”单位搞突破;在查办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问题上搞突破;在查办政府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上搞突破;在查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上搞突破;在查办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阻碍经济发展的案件上搞突破;在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上搞突破) 的工作目标,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和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一些重大和有影响的案件,主管领导亲自组织,靠前指挥,积极协调,为调查组减压清阻,努力营造执法办案的优良环境,在查办贪污受贿等经济类案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案件、失职渎职案件、侵犯群众利益案件等方面均取得新的突破。年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上举报5 623件(次),立案424件,处分党员干部411人,其中处级干部 11人,科级干部118人,受行政记大过和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的208人,受双重处分 5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2人,给予组织处理1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 049.22万元。
  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查办中,坚持加大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具体做到四点。一是加大案件线索挖掘力度。在继续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和信访听证会制度的同时,从4月份开始,与《大庆晚报》新闻招手停组成联合接访组,每月的5日和20日,主管领导带队全天随车接访,零距离的接待群众投诉。全年共联合接访13次,现场解决问题26件。另外,结合“两风”建设开展专项举报活动,并出台《关于在执纪、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案件线索和案件材料移交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案件线索不流失。二是加大查办大要案的工作力度。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外部协调、线索排查和跟踪督办等措施,集中查办了市区两级招商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中介机构相互勾结、弄虚作假、变卖户口、收受贿赂案等大要案 154件。三是加大案件协调督办力度。在往年乡镇纪委实行“互联互查”办案机制的基础上,又在市直机关纪检组实行了这一机制,对无力自办案件的机关纪检组和乡镇纪委,统一协调查办,较好地发挥了他们的办案职能。全年共查办案件64件,处理64人,分别占全市案件总数的15.1%和处理人数的15.6%。四是加大案件审理工作力度。审理部门坚持民主审案,对疑难问题多方咨询,做到吃透案情和政策法规,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把好定性量纪关,正确鉴别使用证据,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全年共审理各类违法违纪案件27件,改变定性5件,改变量纪9件,共涉及违纪人员59人,纠正违规晋升工资51人,收缴违纪款44 229元,所审案件无一反复。
                                   (崔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