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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廉洁过“两节”规定的通知

关于重申廉洁过“两节”规定的通知


【关于重申廉洁过“两节”规定的通知】 12月13日,市纪委发出《关于重申廉洁过“两节”规定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县、区党委、纪委,各企事业单位党委、纪委,市直各党组、纪检组,市直机关、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
  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坚持和发扬“两个务必”精神,制止奢侈浪费歪风,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过一个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市纪委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印制、购买、发放各种购物券(卡)和代金券;严禁举办名目繁多、没有实效的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相互宴请;严禁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驻地拜年、送礼或宴请上级机关工作人员。
  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廉洁自律。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到企业和事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不准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不准公车私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参加赌博活动。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生活,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人群众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到基层考察和慰问要轻车简从。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解决征用土地和城镇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下岗职工安置不当等问题,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挪用支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专项资金、拖欠企业职工工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加强教育、严格监督,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者。元旦、春节期间是违纪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认识,严肃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廉洁过“两节”规定的落实。一是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各单位和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把廉洁过“两节”作为正在开展的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两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增强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发送贺年卡、手机短信、召开领导干部及家属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党纪条规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规定的落实。各级党政机关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有关厉行节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奢侈浪费现象和违纪行为要及时揭露和批评。财政和审计部门要严格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员要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财政、审计以及金融监管等部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要解决好印制、发售、馈赠和收受代币购物券(卡)的问题。一经发现,既要对收受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也要对馈赠的人员给予处理。对存在印制、发售代币购物券(卡)问题的商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相关的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对违反本通知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按照吴官正同志在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要求,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对“跑官要官”的,要记录在案,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予提拔重用;对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对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
  0459-6378090
  0459-4666057
  0459-4685892
  0459-4685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