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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

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


【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 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大工作的最高标准,倾力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密切关注群众生活难题。对棚户区改造、农村劳动力转移、药品管理、再就业政策落实、燃煤小锅炉污染治理、污水处理费及民用电价调整、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开展“三查(察)”,督促政府抓好落实。高度重视公共事业建设。对通乡村公路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老房改造、公共卫生三大体系建设、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经六街和萨大路改造、 120紧急救援中心建设、消防安全工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监督和检查,不断提高公共事业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记者发稿235篇,专题报道 8篇,督促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70个。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力度。坚持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全年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 357件(次)、3 387人(次),交办案件716件(次),重点监督86件(次),协调解决案件18件,解决各类问题97件。
                                    (曾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