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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按照《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精简的意见》和《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后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全市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摸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政府主管部门成立调研小组,确定了条块结合、全面调查和重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58个乡镇的机构编制状况调研,先后到肇源县头台镇、和平乡进行了重点调研,同时查阅相关资料、核对有关数据、召开部分乡镇领导座谈会,并走访了市农委、畜牧水产局、林业局、水务局四个部门,征求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意见。5月12日,形成了《大庆市乡镇改革调研报告》,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强力推进,为改革顺利实施提供保证。 8月下旬市编委办接到省农改办《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后乡镇机构改革意见(试行)》后,及时向市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并要求各县、区按照文件要求抓紧制定本县、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上报市编委办。11月 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会议强调指出,这次改革重点是要通过乡镇的“减人、减事、减支”,使乡镇政府的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要求各县、区乡镇机构改革必须在11月20日前做到“六个到位”,即乡镇党政领导职数精简到位、编制精简和超编人员分流到位、财政体制划转到位、乡镇卫生院上收到位、“五保户”确认到位、教育改革的具体方案制订到位。年初,全市完成了乡镇行政编制精简15%的任务,全市58个乡镇行政编制由2 013名精简为1 712名,精简301名。按照这次改革要求,乡镇机构只设置“两办、三中心”,行政编制在年初精简15%的基础上再精简10%,事业编制精简30%。通过这次改革,全市 58个乡镇党政机构由183个精简为116个,精简67个;事业机构由325个精简为174个,精简151个;行政编制由1 712名精简为1 541名,精简171名;事业编制由2 100名精简为1 471名,精简559名。上述两次改革,全市共精减乡镇行政事业机构218个,减少编制1 031人。
                                    (李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