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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建设】 截至2004年末,全市职工总数为53万人,其中已建工会单位职工51万人;工会基层组织(涵盖法人单位)4 815个,基层工会委员会1 256个,会员48万多人。工会会员、工会基层组织、基层工会委员会分别完成省总确定目标的101%、100%和101%,比上年增加1.15万人、34个和35个。继续抓好新建企业建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工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组织起来,切实维权”作为工作目标,以《工会法》、《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进城务工人员人会为突破口,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以壮大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建会工作中,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争取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形成合力。市委把工会组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内容,成立市新建企业建会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委文件下发《关于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以党建带工建,把工会组建率、职工人会率作为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使建会工作由工会行为上升为党委行为;市总工会加大推进落实力度,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制订在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的推进方案,与各县区工会领导签订目标责任状,使建会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领导行为;通过调研总结,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推广红岗区长城公司、让胡路区太福集团和杜尔伯特县祥发纸业公司等企业依法建会的经验,引导企业依法规范建会,使建会工作由社会行为上升为法律行为。通过以上工作,使全市各类新建企业建会工作超额9%完成上级任务,跨入全省先进行列。至此,全市职工人会率达90.3%,已建工会单位人会率达93.8%。建立联合会85个,涵盖2 869个企业(单位)。
                                   (王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