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004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和企业民主建设,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全市范围初步建成工资集体协商运行机制,依法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截至年末,全市国有企业676家,签订集体合同311份,覆盖职工19万人;非国有企业5 705家,签订集体合同500份,覆盖职工 2万余人。全市共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15份,行业性集体合同82份,工资协议签订523份。全市有90%的国有企业坚持实行职代会制度,其内容不断完善充实,作用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实行职代会制度的由85%上升到 90%,正在与政务公开相互融合接轨,工作日益规范;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稳步推进,以建立协调稳定劳动关系为核心,以劳动合同要素为内容的“公开”普遍开展。全市 868户改制企业中,有217名职工董事、456名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王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