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六式”练兵法
交警“六式”练兵法
【交警“六式”练兵法】 2004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足系统工作实际,寓练于战,战训结合,多措并举,大力推行“六式”练兵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互动式”练兵,能者为师。在支队科室领导中推选出有经验的人员,利用每周五学习日时间,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法》宣讲,大家相互交流学习体会和实践经验,研究处理问题的办法。二是“补差式”练兵,重点帮扶。为适应交通管理科技化发展的需要,根据民警不同岗位和年龄,制定了不同的练兵计划,组织民警参加计算机基础知识及简易操作水平测试,对能力较差的重点扶持,确保民警队伍无人掉队,提高了计算机应用和网上办公能力。三是“讨论式”练兵,集思广益。针对基层大队民警处在执法第一线,天天与群众打交道的实际,支队组织开展了“每周一问”活动,由大队领导根据工作实际提出问题,然后进行集体讨论、交流,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四是“模拟式”练兵,战训结合。为达到以干代训、以战代练的目的,把每次执法值勤当作练兵的平台。根据交警的职能特点,从实战需要出发,在接处警、纠正违章、设卡堵截、处理交通事故等工作中,采取考核、考试的方式,用大练兵的标准对每项工作结果进行量化评比,使“工与学”、“战与训”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战训合一。五是“开放式”练兵,广为借鉴。先后选派民警到厦门、昆明等全国一类畅通城市学习,请市委党校教授、市法制办专家系统辅导《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六是“轻松式”练兵,寓练于乐。营造轻松愉快的氛围,变“要我练”为“我要练”。每天早上6时30分至7时30分,组织机关民警进行队列、手势操训练。支队机关健身房24小时对民警开放。支队女警每周还进行两次健身操训练。
(闻 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