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2004年,全市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共检查重点单位1.39万个(次),发现并提出各类问题6 962个,整改问题4 971个,下发各类消防法律文书2 275份,使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一是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5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治理,通过调查摸底、自查整改、督促整改、综合治理、督查验收五个阶段的工作,共检查人员密集场所4 123个,发现问题2 840个,整改1 670个,下发法律文书691个。二是对人员、物资集中场所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开展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8月11日至17日,对人员、物资集中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817人次,对1 672个重点人员、物资集中场所开展检查,发现各类火灾隐患 756个,整改658个;暂未整改的问题,加强督办,限期整改,避免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对商(市)场、超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全市共成立检查组107个,出动检查人员710人次,对全市商(市)场、超市进行调查摸底,已列入专项治理范围内的商(市)场、超市共计133家,发现各类火灾隐患81个,整改 14个,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7份。四是整治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环境。3至5月,全市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及公安派出所对全市学校及其周边消防安全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重点整改火灾隐患。共出动警力 1万余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单位471个,发现各类消防安全隐患685处,当场整改529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1份、《当场整改通知书》 15份、《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265份;取缔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网吧、游艺厅、歌舞厅等单位7家,保障了学校及周边的消防安全环境。五是开展消防安全十周会战。按照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消防安全十周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于2003年12月22日至2004年2月2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消防安全十周会战”活动。活动期间,全市共成立消防监督检查小组1 088个,投入警力4 300多人次,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他单位7 455个次,发现火灾隐患2 600多次,整改 2 100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54份、《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378份、《复查意见书》243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份。六是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 9月,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示精神,市政府成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制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9月23日,召开了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县、五区和中、省直大企业以及市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会议,明确活动的范围、内容、重点、要求和时限、印制了 1万份《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分别发至有关单位。全市两级公安消防机构成立了14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和公安派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共成立检查小组207个,出动检查人员6 430人次,排查3 304个单位;有 3 749个单位、场所开展了自查,发现各类火灾隐患4 613处,当即整改了3 922处,用于火灾隐患整改资金达580余万元。
                                     (杨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