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重点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开展工作。一是努力提高干警的执法观念、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执法行为,做到思想上能主持公平正义,行动上会主持公平正义;二是严审细查每起案件,把好案件质量关,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宽严适当,不枉不纵;三是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指导侦查取证,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时限;四是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减少漏捕漏诉案件的发生;五是针对侵犯财产类和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案件发案率较高的特点进行重点打击,做到快捕、快审、快诉,争取法院快判,从而快速惩治犯罪;六是规范抗诉案件程序,强化审判监督工作,避免审判部门枉法判决,提高抗诉成功率;七是积极推行公诉改革,化繁为简,提高公诉工作效率。全年共受理各类呈捕刑事案件2 176件3 265人,同比分别下降 5.1%和 7%;经审查批准逮捕1 959件2 893人,同比分别下降5%和29.6%,占受案总数的90%和88.6%;决定不批准逮捕217件372人,同比分别下降3.1%和 6%,占受案总数的10%和11.3%;追捕漏案 24件24人,同比分别上升2 400%和2 400%;受理复核案件12件13人,变更原决定3件3人,维持原决定9件10人;受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35件130人;刑事立案监督案件99件100人,判决74人,判决率达74%,其中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94件95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案件2 520件4 075人,同比分别下降 2.3%和6.2%;经审查决定起诉2 111件3 308人,同比上升1.34%和1.3%;法院已判决1 452件2 246人,其中有罪判决2 237人,判处无罪9人,有罪判决率为99.6%;撤回起诉11件22人(自侦案件4件5人、普通刑事案件7件17人);经审查决定不起诉46件60人,同比分别上升12.19%和7%;无罪判决9人(贪污受贿案件 1人,渎职侵权案件3人,普通刑事案件5人);提出抗诉14件,改判3件,维持原审判决5件,其他正在审理当中;出庭公诉699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90件,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简化审理案件396件,结案率达86%。受理请示案件77件,已批复66件;临场执行死刑监督10次54人。
(梁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