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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系统标兵

审判

市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系统标兵


【市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系统标兵】 2004年,市中级法院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法院基层建设为基础,努力创建学习、亲民、服务、廉洁“四型”法院,审判等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 39 858件,结案39 308件,同比分别下降0.8%和0.2%;结案率为98.6%,同比提高 0.5个百分点。受结案总数位居全省第二。办理减刑、假释案件842件,做出各种司法技术鉴定904件。在市中院审结的1 343件基层法院上诉案件中,发回重审和改判181件,综合更改率为13.5%,低于全省平均值6.5个百分点。经省高院审理的上诉案件更审改判率下降幅度较大,民二、刑二、民三庭已降至为零。在全省统一减刑、假释案件检查中,市中院无一例违法,受到省高院的好评。平均办案在审限时间内缩短 5.3天,工作效率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提高,司法能力增强,涌现出一批全国和省、市法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省中级法院目标管理考评中,大庆中院名列第一,这是继2000~2002年连续三年夺冠之后,第四次位列榜首。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系统标兵,再次荣立集体二等功。
                                    (许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