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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建设

基础建设


【基础建设】 2004年,市中级法院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改进指导作风、虚心听取基层法院意见、慎重更审改判、加强个案指导等八条规定。院党组成员坚持联系点制度,根据分工,每季度到基层联系点走访调查一次,了解基层法院案件质量、队伍建设等情况,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实际问题。市中院还采取举办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工作目标考评、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法,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月,市中院在大同区法院召开现场会,推广该院的“四六一”工作机制(“四”是规范管理、通报批评、争先创优和目标考核,“六”是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案件查评、调研宣传、行政管理,“一”是每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应用这一科学的工作机制,规范和促进了基层法院建设。各业务庭坚持例会制度,一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一年两次下基层院指导工作。下基层以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个性问题为主,例会以解决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为主,有效地提高了基层法官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各基层法院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审判等各项工作都有很大进步,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经多方筹措资金,完善了市中院电脑网络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中院和县区法院审判信息传输和视频联网工作,提高了两级法院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全市22个法庭的硬件建设得到加强,人员得到充实。随着基层基础建设的不断加强,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许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