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企改革
监企改革
【监企改革】 2004年,按照国家司法部和省政府关于监狱体制改革的要求,市司法行政机关认真抓好监企改革工作,实行监企彻底脱离,做到职能、机构、人员、资产、收支五分开。监企分开后,监狱强化刑罚执行的功能,加大依法治监力度,集中精力抓好监狱安全和教育改造工作;企业的任务是为改造罪犯提供劳动场所,在原有9家企业的基础上,新引进5家企业。加强企业管理,实施规范运作,逐步实现“两个转变”,即由小作坊式作业向规模化生产转变,由生产科技含量低的产品向科技含量高的产品转变。从而理顺监企关系,促进了企业生产顺利发展。
(周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