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2004年,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取得显著成绩。一是推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本着“先易后难、先市直后县区”的原则,稳步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职务聘任工作。截至年底,已经完成134家机关事业单位5 856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低聘和落聘人员495人,占应聘人员总数的 8%,打破“评上职称就兑现待遇”的传统观念。二是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市政府下发《全市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方案》,各县区相应制定《教育改革实施细则》。全市参加改革的中小学校有584所,其中农村中小学518所,截至年底,已按照本次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全部落实到位。建立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把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从以乡镇为主转到以县为主。强化了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撤销乡镇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实行了中心校长负责制。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纳入了县级财政综合预算。根据编制总额,合理配置学校管理人员,教师、教辅和工勤人员,完成了教师定编、定岗和分流工作。根据全市网点布局和教育资源配置实际,撤并小学4所,撤并教学点5个,重新调动配置教师,在年龄结构、地域分布和专业结构上,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三是推进卫生系统改革。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林甸县实行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经济制度;改革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实施乡镇卫生院上划管理,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均由县卫生局管理,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职责,促进人才流动,完善服务功能,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市58个农村卫生院,编制1 683个,人员1 455人上划到县区卫生局管理。四是开展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市歌舞剧院、话剧院实行全员聘用制,打破院团界限,由剧组自主选人;进行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相结合,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个人收入与工作业绩和单位效益相联系的分配办法;改革财政供给方式,人员经费实行“投入总额包干,三年不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并采取商业化运作模式,组织剧团到外地演出。
(邹晓霞 徐卫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