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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是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不断加强。出台了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制定下发《再就业优惠政策补充规定(暂行)》,重新规范认定个体工商户 1 104户,统一悬挂“优惠户”标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劳务市场建设,与深圳、宁波等市职业介绍机构建立了劳务输出关系,与广东惠州签订了劳务合作协议,与石油大企业共同组织了招工录用活动;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核准认定再就业培训基地69家,就业培训网络初步形成,全市已有9 421名下岗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其中有6 029人实现了再就业。截至10月末,全市共实现新增就业 3.63万人,完成计划的93%,领证人员再就业2.4万人,完成计划的85.7%。其中“4050”人员就业0.71万人,完成计划的109.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二是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扩面工作,全市养老保险扩面新增7 585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3 565人,失业保险扩面新增2 127人,医疗保险扩面新增31 407人,工伤保险扩面新增5 261人,生育保险扩面新增2 450人;推进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督促各街道、社区开展离退休人员的核对及调整工作,检查了街道、社区软件安装和使用、社区服务工作流程上墙及社区人员联系卡发放等情况,建立健全了社区服务台账,进一步规范社服工作,为逐步将社保机构管理和委托企业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移交到社区管理奠定了基础;正式启动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社会保险接收工作,相关部门提早运作,及时跟踪维护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库,更新完善了系统;推进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市政退养家属和特困企业及关停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医疗救助工作,市区个体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15 183人,3 190名退养家属和3 485名特困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到社会医疗救助待遇。截至 10月末,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 162 151人,共为42 033名离退休人员发放了养老金,发放率 100%;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工61 867人,共为15 957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发放率100%;全市参加失业保险职工173 645人,为859名失业人员发放了失业保险金,发放率 100%;全市参加地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人员分别为173 990人、86 880人、85 308人,社会保障领域进一步拓宽,保障功能明显增强。三是社会保障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试点办公室制定了《大庆市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方案》和《大庆市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实施办法》,并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对市属试点企业进行了困难企业认定、企业性质认定、经营状况认定、经济补偿金标准审核、经济补偿年限审核,即“三项认定两项审核”工作。经认定,全市市属先行并轨企业共有职工18 421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大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并轨人员优惠政策暂行规定》。按照先易后难、一企一策、平稳推进的原则,确定了林甸县、萨尔图区和市属企业商城集团为2004年试点工作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突破。全市已签字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累计 9 628人,其中市属企业134人,各区412人,各县9 082人。
                                     (邹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