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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

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


【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 2004年,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依法行政,加强了企业登记注册管理。认真贯彻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前置要件审查,全年办理新登记注册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内资企业292户,依法注、吊销861户,全市现有内资企业5 809户;办理新登记个体私营企业10 334户,累计达到68 645户;新登记注册广告经营单位27户,全市现有广告经营单位242户。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取缔无照经营277户,重新规范办照1 746个,使市场主体准入行为更加公平、规范,进一步改善了全市经济发展环境。
                
                                   (刘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