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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工商所建设

强化基层工商所建设


【强化基层工商所建设】 2004年,共投入资金775万元,新建、购置、改造和续建基层工商所 16个,总建筑面积6 007平方米。推行了“经济户口”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工商所的监管权限,调动了工商所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全面开展规范化工商所达标工作,2004年又有16个工商所达到AAA级标准,10个工商所通过AA级规范化工商所检查验收,12个工商所被确定为A级规范化工商所。
                                   (刘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