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和地质环境建设
耕地保护和地质环境建设
【耕地保护和地质环境建设】 根据《黑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要求,2004年全市 (含四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40 584块,全部覆盖到32万个农户;绘制基本农田保护位置图900余幅,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500余册,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永久性标志 90个,并对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动态监测。同时,各级政府还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年内,市国土资源局完成大庆及周边地区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53.5万亩,占全省总共保护和治理的75万亩的71.3%,总投资6 846万元。10月份,该项目通过了省厅现场评估。评估认为,大庆的这项工作求真务实,做到了投入不减少,面积不缩水,标准不降低,操作不违规,收到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杨 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