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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管理

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管理


【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管理】 2004年,市安全监管部门从严格执法,规范管理人手,加大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做到了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证照发放关。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防火证、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以及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和营运证等证照发放上,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程序、依法审批,坚持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隐患。二是严把审核验收关。在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安全工作与项目建设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审查中,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全年共审核各类建筑工程280多万平方米,核发《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700多份,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 805份,整改验收合格3 614个。三是严把事故处理关。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的原则,对年内发生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了查处。全年共调查处理生产事故18起,对责任单位罚款30多万元,对65名责任人和当事人依法追究了行政或刑事责任。  
                                    (刘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