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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规范建筑市场

整顿规范建筑市场


【整顿规范建筑市场】 2004年,市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坚持标本兼治,从清欠、招投标、治理整顿三个方面规范建筑市场,坚持规范与治理并用,理顺与完善并举,作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首先,制定了 4个规范性文件、15项业务管理制度、18项日常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一整套比较先进、科学的管理体系。做到管理市场有章可循,整顿市场有法可依。其次,把招投标作为规范治理建筑市场的源头和关键环节来抓。在工程承发包活动监管上,邀请纪检监察、计划、财政、审计各部门共同参与,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177项,其中公开招标162项,邀请招标15项,建筑面积86.8万平方米,投资额14.8亿元,中标价 12.1亿元,节约建设资金2.7亿元,节约率达18.21%。全市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均达到100%。同时,对业主市场行为和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专项整顿,年内两次进行建筑市场大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39份,处罚7起,罚款4万余元,淘汰建筑企业 7家。全市清欠工作以“确保农民工利益不受侵犯、确保政府形象不受损害”为目标,按照“摸清底数、专项治理、分类指导、控制新发生、建立制度”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全年接待投诉6 700人次,涉及拖欠工程款3.81亿元,已解决3 807万元;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5 287万元,已解决4 636万元,占总额的87.7%。  
                                   (李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