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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销售

食盐销售


【食盐销售】 2004年,市盐业公司深入贯彻落实《食盐专营办法》和《黑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认真执行“五统一”政策原则,实施“三二一”系统工程,加大盐政执法力度,严把碘盐质量关,通过不懈努力,顺利完成对市民供应合格碘盐的任务。全年商品盐调入计划 1.3万吨,其中食盐7 000吨;实际完成调入1.74万吨,占计划数的133.8%,其中食盐调入1.01万吨,占计划数的 144%。商品盐销售计划1.48万吨,其中食盐7 800吨,实际完成销售2.19万吨,完成销售计划148.2%,其中食盐销售1.07万吨,完成销售计划 137.5%。计划调入小包装袋992万个、纸箱29.6万个,实际调入小包装袋1 288万个,完成计划的129.9%,调入纸箱43.6万个,完成计划的147.2%。实行先货后款制度,全年累计发生盐款1 000余万元,全部做到即托即结。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家A级标准。
                                (宋健武 荣玉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