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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管理局承担的市政经费正式理入财政基数

石油管理局承担的市政经费正式理入财政基数


【石油管理局承担的市政经费正式理入财政基数】 1983年大庆市政企分开时,市直机关及市属单位中有13 172名职工是从大庆石油管理局划转过来的。按照当时政企职能分设的规定,这部分人员的经费由大庆石油管理局承担,每年由大庆石油管理局直接拨给市政府经费总额 3.9亿元。2004年,大庆完成了石油石化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石油石化企业的在职教师和公安人员11 626人,离退休人员3 297人移交市政府管理,国家转移支付资金67 736万元。在分离石油石化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同时,大庆地企双方共同向上申请,中油集团和财政部同意将石油管理局承担的市政经费 3.9亿元一并理人分离企业办社会国家财政补助基数,并以财企字[2005]11号文件正式确定下来。
                                   (徐卫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