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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2004年,审计机关以提高审计质量和促进审计成果利用为核心,深化各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市长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由市纪检、组织和审计部门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重大问题由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专题研究处理,从而建立起运行畅通的工作机制。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市审计局将典型案例归纳汇总,然后以小组报告、意见书、审计结果报告、通报等形式形成规范性文书,发到市审计局机关及县、区审计机关,并对审计评价明确划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在工作中,市审计局认真总结经验,坚持把握好“四个重点” (即正确掌握评价的范围,评价只限于经济责任,评价要采取写实的办法,要搞个性化评价)、实行“三个结合”(即定期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经常性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结合) 、坚持“四实”(即查实经济活动事项,夯实账、表数据,核实资产、负债,落实重大经济决策责任)等做法,使全市的经济责任审计从内容、方法、操作规程到评价标准等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完善。在11月30日召开的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大庆市被评为“先进地区”,市委常委、副市长韩冬炎在会上作了《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全力提高领导干部监管水平》的经验介绍,受到与会者的好评。黑龙江日报以《大庆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全国推广》为题作了报道。  
                                   (孙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