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业务
国库业务
【国库业务】 2004年,国家金库大庆市中心支库共负责经理1个市中心支库和6个城区支库的业务,检查指导4个县支库、50个乡镇国库和122个国库经收处。在国库业务管理中,中心支库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国库经收处监管。依法对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办理上年国库经收处业务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是各行、社营业部及业务发生量较大的支行、社的13个国库经收处,检查面达 12%,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对县支库业务检查。在各县支库自查的基础上,对所辖4个县支库的业务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上年 5~6月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全部账务。针对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及时整改。三是加强国债发行兑付工作。年初下发文件,要求各商业银行成立国债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国债发行兑付工作的责任落实、任务分配、网点安排、人员培训、防伪反假、安全保卫等,较好地完成了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和到期国债兑付工作。全年组织8家国债承销机构发行凭证式国债33.22亿元,兑付无记名国债本息50.69万元,并及时准确地完成了省分库布置的 1999年商业银行移交人民银行的国债收款单清理确认统计工作。截至年末,全辖各级预算收入实现378.9亿元,汇总中央级预算收入263.6亿元,省级收入62.8亿元,市、区级收入52.5亿元。
(孙维宪 刘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