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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 2004年,全市银行业实现中间业务收入0.6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81%,同比增长0.19亿元,呈现出较快的增长态势。从中间业务种类看,代理、支付结算和银行卡业务构成中间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代理业务收入为0.29亿元,占中间业务收入总额的41.99%,增长16%,因为国债热销,代理国债发行、兑付收入占代理业务收入的 34.48%,而代销基金等代理业务收益额度较小;银行卡业务收入0.12亿元,占比为17.65%,增长52.58%,银行卡业务的快速发展,显示居民消费结算方式的变化;支付结算收入0.11亿元,占比为15.94%,略有下降。从机构情况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所占份额最大,中间业务收入0.56亿元,占全市中间业务收入的83.52%;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0.11亿元,占比为16.48%,中间业务的份额明显低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刘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