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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和人员管理

机构和人员管理


【机构和人员管理】 为增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全市金融业稳健运行,2004年,市银监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金融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一是顺利完成了金融许可证换发工作。3月份,按照新《金融许可法管理办法》,对全辖117个农村信用社金融网点旧金融许可证进行了收缴,并逐一登记审核,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发放新的金融许可证。二是调整金融机构布局。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机构管理,优化网点布局。对效益不好的营业网点及时迁置,效益好的营业网点予以升格,全年共迁置网点1个,设立分社2个,由储蓄所升格为分社 2个。三是加强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按照“管法人”的监管理念,加大对高管人员的管理力度,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高管人员严加考核和管理;突出行为监管,结合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把农村信用社机构的经营管理、内控制度、资产质量、盈利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各项年度指标作为评价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对经营业绩欠佳、资产质量恶化、亏损加大、严重违法违规或个人道德品质问题等不适宜任职的高管人员,建议取消其任职资格。全年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6人,取消任职资格1人。
                                   (刘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