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经营管理
完善经营管理
【完善经营管理】 2004年,市农行积极推进机构、人事和业务改革,逐步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对市区营业机构进行“扁平化”改革,实现了本部直管直营。除大同支行以外11个城区支行的内设机构,实行统一的综合营销体系和财务核算制度;将东风支行改建为营业室,作为市行资金清算及营销的前台,并负责中心金库管理、现金调拨和城区营业机构的集中核算工作;打造了乘风庄支行(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卧里屯支行(票据贴现业务)、东风支行(金融超市)等特色、精品支行;改革现金调运模式,城区机构现金调运业务、车辆及安全等全部由大庆前卫护运服务中心完成;余额超过4 000万元的5个储蓄所升格为分理处,余额超过1.5亿元的1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按照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用人原则,公开竞聘70人为城区支行副职及二级支行行长、分理处主任或坐班主任;精简分流机关人员39人,支行分流富余人员41人,全辖共清理短期合同工 121人,分流人员充实到工勤岗位,实现了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健全完善基层营业机构考核、考评机制,把任期考核同干部年度及日常考核结合起来,突出干部业绩和任职目标的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调整。同时,规范服务工作,成立规范化服务办公室,统一标识及服务设施,使网点软硬件建设更加规范、标准。进一步改进资金计划管理体制,实现信贷资金由“管”到“营”的转变。加快增量信贷、存量贷款收回,统一编制下达计划并组织实施,累计收回1.19亿元,提高了信贷周转使用效率。加强利率管理,各行对新增贷款定价原则上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70%,低于该标准的逐笔上报市行审批,提高了各支行贷款定价的效益观念;将法人客户贷款借新换旧和展期的利率再定价权限上收到市行集中管理,规范贷款定价操作流程和利率审批手续,增强利率定价工作的透明度,使全行贷款利率管理水平和利率执行标准有了较大提高,全年新增贷款(不含贴现) 加权平均上浮到41%,同比增加了15个百分点,创效近400万元。
(王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