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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 2004年,市建行借助中间业务实行统一收费的有利时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发展中间业务的具体目标和保证措施,同时将任务落实到部门、支行和具体人员,各有侧重地营销担保、承诺、保理、保函、资金证明、银行咨证函、票据贴现等;对全部代理业务项目进行了梳理,与部分委托单位达成服务协议;对重点发展的业务实行差别化绩效考核,保证中间业务发展有资金、有组织、有目标,收到明显效果。全行代销各类基金5 410 万元、国债9.13亿元、各类保险2 842万元,实现中间业务收入1 411万元,完成计划的109%,比上年同期增加319万元。特别是百易安——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取得重大进展,累计托管资金达1 071万元,实现手续费收入1.52万元。还开了大庆石油管理局等企业付费结算的先河,打破了多年来银行无偿服务的局面。  
                                    (张钊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