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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2004年,市主管部门依法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召开了全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门会议,传达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商品房预售管理的实施意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告》,针对商品房无证销售、有证乱售等违规违纪问题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和监管处罚措施;严把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关,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个项目84个证件;建立了信用档案制度,及时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状况。在此基础上,对市区30余家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查出15家有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 100 余万元,分别予以警告、责令整改、停止预销售并撤销售楼处等处罚。检查市区装饰装修工地30处、拆迁工地9处.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违规拆迁等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为培育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举办了全市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培训班,开展了中介机构普查,重点查处房地产经纪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取缔非法中介25处。市房管办等部门还对擅自将经济适用住房对外销售、对销售对象把关不严,重复享受国家住房政策,经济适用住房户型面积严重超标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维护购房户的权益,下发了关于搞好雨季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完成 6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鉴定面积4.96万平方米。市区房产市场监管权下放以后,各区房产管理部门认真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作用。通过依法加强监管,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良好,在商品房预售等重要环节上没有出现大的纰漏。
                                    (孙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