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制订《黑龙江省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
参与制订《黑龙江省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
【参与制订《黑龙江省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 2004年,市环保局协助省环保局和省法制办对《黑龙江省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草案)》多次进行论证、修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了油田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汇报,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在《条例》中要突出油田开发区生态恢复的内容。在此基础上,通过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局正式向第六次省长办公会议做了提请讨论《条例》的报告,省长办公会议原则通过该《条例》。年内该《条例》已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05年6月5日正式实施。
(贺广成)